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2021年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开展验收初审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2021年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研究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立项建设项目。
二、验收要求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建设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验收材料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没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四)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重视和好评。
三、验收程序
(一)学校初审
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依据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验收申请书,介绍建设成果。汇报时间20分钟。验收汇报时间初定11月23日下午2:30,地点另行通知。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在查看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初步意见。初审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天),报送省级评审专家组。
(二)省级评审
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分组进行评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专家组主要通过审阅申请验收的有关材料,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必要时可以听取示范课程或示范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三)结果认定与审批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通过三个档次,由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进行认定,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材料报送
(一)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分别填写相应的验收申请书(附件1和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提交教学设计表(附件3),示范中心根据验收标准撰写提交总结报告。
各单位提交本单位《2021 年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6) 。
(二)2021年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验收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21年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延期申请表》(附件7)提交研究生教学部审核。
(三)所有材料一式1份,其中佐证材料单独装订。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将本单位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教学部教12-2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52044409@qq.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
联系人:王春梅 电话:2393211
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申请书
2.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验收申请表
3.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设计
4.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评审标准
5.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验收标准
6.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
7. 2021年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延期申请表
相关附件.zip
研究生教学部
2022年11月4日